市民政局解读养老补贴新政 养老补贴津贴不设使用期限

2019-11-09 08:55 金可 王琪鹏 北京日报

此外,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申请人,已经享受补贴的老年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综合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新的补贴津贴,不用再次申请。

失能补贴需通过统一评估

根据新的补贴政策,失能护理补贴实行额度发放管理,除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军人、低保、低收入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支持提现,没有使用期限。失能护理补贴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消费不设限制,可用于照顾服务范围内的消费、购买照料护理用品等消费支出。

据介绍,已享受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的老年人,不能同时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已经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政府将择高默认调整办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拟享受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除残疾老年人通过残疾等级确认以外,原则上均需申请市级能力评估。目前,本市已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评估系统和标准,并公布了各区评估机构名单及收费价格,评估结论全市互通互联、共享共认。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可以在线提出评估申请。需要说明的是,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付,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京籍老人在外地养病的,申请失能护理补贴时可报区民政局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通过“一事一议”机制进行处置。为使老年人利益最大化,同时减少申请人负担,系统对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直接默认其提出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责编:李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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