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涉港国安立法草案核心:发挥国安公署震慑作用  提升香港特首政治权威

2020-06-22 05:24 白云怡 范凌志 赵觉珵 陈青青 杨升 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记者 白云怡  范凌志  赵觉珵  陈青青  杨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1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多名专家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草案》内容充分体现出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政府,保障香港人权法治,兼顾香港普通法系特点,保证法律有效实施,“是冲击最小、收益最大的法律安排”。

驻港国安公署指导监督

根据《草案》内容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一年多的动乱已充分说明,特区本身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经验能力、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都非常欠缺。因此,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指导和监督特区政府落实维护国安的责任。刘兆佳称,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另一重目的是“发挥震慑作用”。

香港政治评论员、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前主席邓飞对记者表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设立部分参考了英美国家安全体制的设计。“美国各州和各城市有各自的警察,但涉及到一些重大案件,就需要联邦调查局出动。”他表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研判、指导、监督领域,类似英国。“英国主要的国家安全保卫部门在具体国安事件,如有人和外国情报人员勾结时,一般是通知英国警方执法,而非直接自己上。中央在订立港区国安法时绝非简单地把内地体制与安排直接搬到香港,这也充分体现出‘一国两制’的优势。”

责编:郭晓鹏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 huanqiu.com 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阅读数(1713
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

  • 广告软文
  • 重复、旧闻
  • 文章质量差
  • 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问题
  • 标题夸张、文不对题
  • 与事实不符
  • 低俗色情
  • 欺诈或恶意营销
  • 疑似抄袭
  •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请填写原因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减少此类文章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