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过年回谁家”与女友闹掰
2019-01-22 07:56
潇湘晨报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隋某的要求下,刘某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努力赚钱、买房、买车后再领结婚证。保证书中,刘某还认可其母亲给付的 10 万元彩礼已经用完,并对款项用途予以列举。
2017 年 2 月 2 日,双方回刘某益阳老家举办了婚礼,刘某家人承担了隋某家人往来交通费,按习俗给了隋某 " 改口费 " 和金器。然而之后两人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法院审理查明,自 2017 年 10 月,隋某的母亲也来长沙与隋某同住以后,刘某与隋某的交往逐步减少,双方同居关系于 2018 年春节前后已实际解除。
有意思的是,在同居关系实际解除半年前,2017 年 5 月 24 日,刘某与隋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隋某随即报警,经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出警民警现场调解,双方签订《现场调解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刘某与隋某经过协商,双方坚持决定从 2017 年 5 月 24 日起脱离恋爱关系,当事人双方从今以后不再用电话、微信骚扰任何一方,同时刘某不得再到隋某的家进行各种行为出现,如有一方违反,并追究其相关个人法律责任,还对财产进行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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