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小区公共排污管漏水致商铺受损,业主与物业均称:不关我事!
4月12日下午,柳州市柳石路嘉汇龙潭小区一家临街商铺的店主黄先生向南国今报反映,由于店内的公共排污管道漏水,造成商铺里面被水泡,物业只是负责修好管道,却未提及赔偿损失。
4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商铺看到,店内地面上仍有一些积水,有部分吊顶脱落下来,而一条排污管横在天花板吊顶上,管子一头由店内延伸出墙外,顺着墙壁通向地下,而另一头连接有两条分管道通往楼上。
店主黄先生告诉记者,店内这条管子是小区的公共排污管道,发生漏水的为其中一条分管道,目前漏水部位已由物业修复,黄先生租用这个店面做橱柜和衣柜生意已有十几年了,这次漏水造成店内衣柜被水泡坏,还有一些堆放在地面的物品也被泡了,黄先生估计漏水导致其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千元。
记者从黄先生当时拍摄的漏水视频看到,画面上排污管接头已完全脱离,有污水顺着接口不断流出,黄先生质疑是物业在疏通排污管道时造成的管道漏水,但物业对此予以否认。黄先生说,他找到物业协商赔偿,物业则表示应与楼上所有业主协商,而楼上有的业主认为此事与他们无关。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了解情况,据工作人员介绍,4月11日该商铺所在的楼栋发生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物业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商铺门口有水从里面流出,而当时店铺锁着门没有人,物业通过办公电话联系商家但没有能接通,随后物业找人疏通管道,工作人员说由于管道堵点在商铺内部,而里面情况不明,当时并没有能疏通。
直到12日下午商铺开了门,才发现是管道漏水了,物业随即安排维修人员先对管道进行了维修,而后又对管道进行疏通。
据工作人员猜测,漏水的原因可能是管道老化又发生了堵塞造成接头脱落。对于黄先生质疑管道是在疏通过程中发生的漏水,工作人员表示,管道是在漏水部位修复以后才最终疏通的,不存在因为之前疏通管道造成漏水的可能。
对于黄先生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工作人员认为,发现漏水情况后物业曾经拨打商铺电话,但没有人接电话,商家应对损失扩大负有责 任 ,且公共排污管道属于业主共有设施,物业可以联系该楼栋其他业主协商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黄先生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小区公共排污管道渗漏导致财产损失,究竟该向谁索赔?
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源表示
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共用污水管道等共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定期疏通,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如因物业公司疏于养护管理,导致管道渗漏或在出现渗漏后未及时维修修缮、通知相关业主,进而导致损失继续扩大的,则应承担与其职责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若是因楼上业主的过错行为造成管道堵塞、破损,则应由该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管道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也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韦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