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酒后猝死,这个男子被判赔75000元!因为……

2019-08-21 09:29 北京晚报

闫先生邀发小范先生到自家聚餐饮酒,结果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的范先生酒后猝死。范先生家属认为闫先生在范先生酒后未尽到看护和注意义务,将闫先生起诉索赔。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定,闫先生明知好友患病,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未能在最佳时机予以救助,存在一定过错,判令闫先生按照5%的责任比例,赔偿范先生家属75000余元。

去年4月13日,闫先生将发小范先生约到自家一起吃饭。闫先生说,饭间,范先生先喝了二两黄酒,闫先生则喝了半斤二锅头,接着二人又开始喝啤酒,范先生最多喝了三瓶。饭后,两人就在闫家分屋休息。睡了一会儿,闫先生起床上厕所时发现范先生没有反应,赶紧拨打了120并报警,急救人员到现场时确认范先生已经死亡。

后经鉴定,范先生心血中的酒精含量为90mg/100ml,死因为酒后猝死。

根据医学常识,急性酒精中毒量一般为70-80克,致死量为250-500克。范先生的血液酒精浓度略高于醉酒指标,应尚不足以达到致死程度。但是,范先生有6年冠心病史、10余年高血压病史,脑梗死病史22年,此外还有高血脂、脂肪肝等。对于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患者,饮酒后严重的确实可能会出现猝死。闫先生作为发小,也知道范先生心脏不好,还晕过两次。

范先生的家属将闫先生起诉到法院,认为闫先生明知范先生身体不好,还让他喝黄酒、啤酒,存在过错。此外也没有及时将范先生送医,导致其最终死亡。家属要求闫先生按60%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在法庭上,闫先生表示,发小喝完酒后意识清晰,没有任何不适情况,他在发现范先生不对劲后及时拨打了120并报警,对范先生的死亡不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根据范先生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及现有证据可以确认,在喝酒过程中,闫先生并不存在积极劝说范先生过量饮酒的情形。范先生在明知自己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等疾病的情况下,仍经常与朋友聚餐喝酒,在事发当日未能控制饮酒量,密切关注自身身体变化,最终发生猝死,自己应负主要责任。

对闫先生来说,明知好友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不适宜过多饮酒,仍将范先生邀至家中为其提供酒水餐饮,闫先生应在饮酒过程中具有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不仅不应积极劝酒,还应对范先生进行适当提醒和劝阻,而闫先生未能尽到上述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而且,闫先生自行饮用半斤白酒及啤酒,导致自身不能保持高度清晰意识,以致范先生在身体发生不适时,未能在最佳时机予以救助,闫先生也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闫先生对范先生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酌定其责任比例为5%,判决闫先生赔偿范先生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5000余元。

记者 | 孙莹

责编:郭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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