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亚历山大都称帝国,为什么秦汉、大唐、清朝等历代王朝不应当叫帝国?(下)

2023-04-26 17:53 寒竹 道中华

我个人认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中国的大一统理念跟帝国理念完全不兼容。中国的国家建构有一套政治理念、政治理论,一种政治信仰,这就是中国的大一统理念。这个思想主要是来自法家和儒家,尽管这两种在中国影响最大的学派经常相互辩论。中国自秦以后的制度是儒表法里,国家的基本框架和制度按照法家的原则,具体表现就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就是所谓“百代都行秦政制”;而儒家则给社会提供纲常伦理和道德规范,维系人与人的关系,也包括规范君臣关系。

这里确实有一个现实问题。在古代,中央要在一个巨大疆域实行大一统的垂直统治确实很困难。由于古代的生产力低下,诸如物质发展水平、交通道路和工具等都很落后。这对大一统的国家治理确实造成了很大困难。在古代中国的政治中心,比如长安、洛阳、北京等地,要在边疆地区实行垂直统治是有困难的。从云南贵州去京城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垂直管理当然有很大的难度。但大一统在秦汉之后已经成为儒法两家的共识。于是从秦汉开始就运用一种新的制度——羁縻制度来管理边疆地区。羁縻制度是个权宜之计,当中央政府力有不逮,权力达不到地方,没有办法进行直接统治的时候,可以暂时让羁縻之地有自治权,类似于帝国对征服之地的统治。羁縻制度比较松散,比如中国古代边疆地区的土司制度,自己管理自己,只要做到纳贡、效忠朝廷即可。

▲位于贵州遵义的海龙屯土司遗址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是古播州土司杨氏土司屯兵重地,见证了土司制度的鼎盛时期。(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羁縻制度和帝国统治是一样的?其实差别非常大。中国自秦汉以后大一统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由于现实条件的制约,中央政府在一些时候可以赋予地方很多自治的权力,但这些自治权决非地方所固有。中央政府可以授予地方很大的自治权,但由于法源是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条件成熟时完全有权收回,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改土归流。这和帝国不一样。中国的大一统思想已经深入到统治者和士大夫的骨髓,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

所以,两千多年来,中国的羁縻制度是对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制度的一个补充,中央政府通过一套非常复杂而精细的设计,把所有的疆域都统一起来。有的时候,古代中国表面上看起来跟帝国类似,甚至有的边疆地区比帝国下属地的自治权更大。但在中国,边疆地区的全部权力都是中央授予的,而不是地方固有的,地方没有任何固有的权力。也就是说,大一统的郡县制虽然一时无法没有达到四周的边界,但从来不是本土外的征服体系。对中央朝廷来说,所有的边疆地区已经纳入了大一统的国家框架。

所以,从形式上看,中国古代大一统框架下的羁縻制度与帝国制度有着本质区别。我觉得把帝国和我们历史上的羁縻制度区别开来很有必要,如果不加区别会造成很大的混乱,而且会对现在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造成威胁。当然,羁縻制度和帝国制度的比较研究还需要做很多工作,这当中需要很多细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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