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长沙!一只巴西龟“从天而降”砸中68岁老人,当场见血!
蓝叔提到高空坠物的案例
要么掉菜刀,要么掉砖头
还有小孩撒钢珠的
但是你听说过掉“活体动物” 的么?
还是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那种
楼下一位老奶奶不幸“中招”
4月23日下午
家住长沙县蓝山郡的68岁老人
李奶奶在三楼阳台收被子时
天上突然掉下一只乌龟
直接砸中李奶奶的手臂
▲李奶奶的手臂被乌龟砸伤
老人的儿子王先生说:
“4月23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妈在我们家露台收被子,收到差不多的时候,楼上掉下来一个乌龟,砸到了我妈的手臂。当时乌龟落下来的时候满身血迹,然后我妈被砸后手马上就肿起来了。”
李奶奶被乌龟砸伤后
强忍手臂剧痛
将昏迷的乌龟放入盆中
随后带着乌龟前往诊所就医
▲李奶奶被砸伤的手臂
经医院检查诊断
李奶奶的手臂软组织挫伤
所幸并未伤及骨头
▲从天而降的巴西龟
事发后,王先生报了警,并将乌龟交给了物业,请求查询监控,找到乌龟主人。物业称将乌龟妥善保存的第二天,乌龟死了。
“当时我们称了,乌龟重505克,长14宽12。目前我们物业和业主预估是十楼以上的住户。”
由于事发地并未安装监控
乌龟主人一时难以找到
老人家属表示
如果无法找到肇事乌龟的主人
将起诉三楼以上所有业主及物业
乌龟无缘无故坠楼
那么乌龟的主人要不要担责?
蓝叔告诉你,当然要!
乌龟能凭一己之力爬上窗台吗?
肯定不能啊,又不是超级玛丽
无论是活物还是死物
人为 抛下则按照高空抛物罪 处置
如果是故意为之
可能要按照故意伤害罪 进行处置!
那么如果是意外 导致乌龟坠落
那乌龟的主人还要不要担责?
且跟蓝叔看另一个案例
▼
2019年8月6日中午12时许,广东珠海市某公寓附近,一条白色宠物狗从高处坠落,砸在附近业主的小车上。经法院判决,狗的主人赔偿车主损失共计10150元。
为什么赔偿?因为这算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那李奶奶的家人
如果最后没有找到乌龟的主人
起诉楼上全部住户有道理吗?
听听专业律师对此事的看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宠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宠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受害者无法找到宠物主人,那么受害者有权利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三楼以上的业主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金州律师事务所马君律师
也不知道不明真相的住户
听说自己要赔钱的时候
会是什么反应
蓝叔在这里提醒养宠物的你
看好自家的宝宝
别让它靠近窗台!
来源:湖南消防 综合政法频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