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消对澳大利亚大麦“双反”,专家认为有益双方
【环球时报记者 倪浩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文简】8月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对澳大利亚大麦历时三年多的“双反”,并公布了自4月15日进行立案复审直至最终裁定取消“双反”的全过程。接受《环球时报》采访的专家认为,“双反”措施的终止让澳大麦在中国市场迎来重要转机,这于中澳都将有益。
中国商务部8月4日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应中国国内大麦产业申请,中国商务部于2018年开始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并于2020年5月18日裁定对澳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5年。随后,澳大利亚要求世贸组织就中国对澳大麦的“双反”措施与中国进行争端磋商。
2022年下半年,中澳双方共同推动双边经贸关系逐步回暖和恢复正常。2023年4月份,中澳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就大麦“双反”措施争端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4月表示,已与中国就大麦贸易纠纷达成协议,她说,“中国同意利用3个月时间,需要的话也可能延长到4个月,就对澳大利亚大麦加征的关税进行快速审查。”作为回应,澳大利亚同意暂停在世贸组织就中国的“双反”提出诉讼。
到了7月,这一案件仍处于复审过程中,澳方“坐不住”了,表示“失望”。然而,根据8月4日商务部发布的公告,当时中方调查机关根据法定程序要求,向中澳利害关系方披露了裁决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正在回收各方评论意见。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永4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根据国内相关规定,就“双反”复审调查来说,每个案件根据调查产品所涉及的产业复杂程度历时会有所不同。“澳方不应该纠结到底是3个月还是4个月时间,因为这是由法律程序以及调查的难易程度而非人为因素决定的。”
得知“双反”取消后,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表示这是一个好的结果。《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道称,阿尔巴尼斯对中方的决定表示欢迎,并表示“关于中国,我已经非常明确地说过,我们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合作”。另据澳媒报道,澳大利亚外交部长黄英贤4日在一份声明中对这一结果“表示欢迎”。她称此举“将让澳大利亚生产商和中国消费者受益”。黄英贤还表示:“关税的取消是政府和行业努力解决这一问题的结果。”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称,澳大利亚大企业对裁定结果表示欢迎,认为这对澳大宗商品出口来说是积极的一步,并展望后续的动向。澳中工商业委员会主席戴维·奥尔森表示,对解决剩余的贸易和领事问题来说,现在的环境更加积极了。澳大利亚葡萄与葡萄酒协会首席执行官李·麦克莱恩表示:“虽然目前澳大利亚葡萄酒出口情况没有任何变化,但我们希望这一公告能够为适时取消澳大利亚葡萄酒进口关税提供一个模板。”
“这是自澳大利亚政府更迭以来,澳中双边贸易关系改善的又一迹象。”《华盛顿邮报》称,中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2022年双边贸易额达2870亿美元。英国广播公司(BBC)援引数据报道称,在“双反”实施前,澳大利亚政府估计每年对中国的大麦出口额平均约为12亿澳元(合7.9亿美元)。莫里森政府期间澳中关系恶化,中国对大麦、牛肉和葡萄酒等澳大利亚主要出口产品征收关税,并对龙虾等产品采取延迟清关等措施。自2022年5月工党政府上台以来,两国之间恢复了沟通,关系得到改善。
李永告诉记者,取消“双反”后,澳大利亚大麦出口中国市场预期将转好,于中澳都将有益。李永说,中澳关系处于企稳向好的重要发展节点,双方应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共同推动经贸关系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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