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挽错人了吧”, 像不像玩手机的你?

2019-05-07 15:07 共青团中央

近日,网络上一段视频引发了网友热议。视频中,一个小男孩边过马路边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玩手机,竟错把旁边的叔叔当成自己的家人,自然而然地挽起了他的手臂。

网友看到后纷纷调侃

“这大叔,白捡了个儿子”

“这孩子不用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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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之余,大家也担心玩手机

给孩子带来了危险

“必须引起警惕,岂能一笑了之”

“鬼(手机)迷心窍!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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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马路看手机吗?

根据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步行过马路时从不玩手机的受访者仅占27.8%。

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的原因有哪些? 调查显示:

52.7%的受访者归因为对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侥幸心理;

49.3%的受访者表示已经习惯了隔一段时间就要看一下手机;

34.2%的受访者表示手机响了,会不自觉拿出手机接电话;

32.8%的受访者想充分利用时间;

31.9%的受访者是为了一个人时,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孤单;

13.4%的受访者是迫不得已。

真实案例回顾:闯红灯看手机致人身亡

行人过马路看手机,会发生危险吗?下面这个案例值得每个人注意!

据报道,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该行人胡某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视频显示,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一名女子正在闯红灯过马路。

这时一辆摩托车向前行驶,撞倒了这名女子,而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也滑倒在地。

从另一个角度的监控录像看到,这名女子在闯红灯时,竟然是一直在看手机。

当她看到摩托车驶来时,竟然试图加速躲过,但最终还是导致了事故发生。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温文凯表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交通事故里面,行人一般被视为“弱势群体”,在本案中的行人胡某为何要负主要责任,并且承担刑事责任呢?

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胡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告人胡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经办案检察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从上述司法解释可见,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法院认为,本案中,胡某虽系行人且在事故中也身受重伤,但是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横过马路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应认定胡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方面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能够引起广大市民对于交通安全的关注。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

现在,法律已经明确禁止“开车玩手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不少人建议,把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是玩手机,行人“低头族”恐怕也很难置身法外。

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一起又一起的事故,一再证明“低头族”是在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放下手机,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责编:韩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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