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杀妻藏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2019-09-20 14:39 娄底中院

9月20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郭亮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亮与被害人廖某英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育有二子。因郭亮沉迷赌博,廖某英经常与其吵架并多次提出离婚。2018年初,俩人开始分居。2018年12月4日上午,郭亮假装同意与廖某英离婚,骗其回到家中,将廖某英杀害,并把尸体藏匿于邻居家地窖内。

娄底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郭亮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作案后有转移、藏匿被害人尸体的行为和躲藏等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公诉机关提出不予从轻处罚的意见,被害人家属对其亦不予谅解,要求从严惩处。据此,娄底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审定丨夏自卫

核稿丨严文郁

撰稿丨梁成文

责编:樊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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