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两个月,劝其自首的牧师透露:陈至今未改变赴台自首意愿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当事人、在台湾杀害女友的香港凶嫌陈同佳出狱至今已超过两个月。香港“东网”报道,早前说服陈同佳自首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表示,直至今天(25日),陈并未改变去台湾自首的意愿,一旦确定时间将会对外公布。
报道称,陈同佳涉及洗黑钱案被判刑后,于今年10月23日在香港刑满出狱,至今已超过两个月,暂时没有赴台自首时间表。值得一提的是,管浩鸣10月曾表示,原本已购买出狱当日前往台湾的机票,但因台湾禁制他们二人入境,已取消机票,也不清楚何时会前往台湾。管浩鸣又称,由于台方信息混乱,经常每日转换口风。
有港媒此前报道称,自陈同佳表明愿意赴台自首后,台当局对此态度反复。先是声称“港人港审”,要求港府对陈羁押追诉,还鼓吹陈同佳自首一事涉所谓的“政治操作”,更对陈同佳及劝说其赴台自首的牧师管浩鸣入境台湾采取管制。其后台当局却又改口称,并未限制入境,可临柜申请来台。还欲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赴台受审。蔡英文则宣称所谓的“香港不审,台湾审”。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曾在声明中表示,台方须尊重香港奉行“属地原则”的司法制度,停止误导民众,妄指港方对陈案有司法管辖权而不用。所谓“香港不审”的说法,完全失实。香港法庭已对陈同佳进行审讯,并把他定罪及判处入狱,陈亦已刑满出狱。
另外,声明中也提到,陈同佳表示,由于就有关个案有不同的法律观点及意见,所以需要在汇聚这些意见后谘询其律师,以确保在台湾可获公平审讯。至于陈同佳何时赴台,声明称,这是他的个人意愿,港府必须尊重亦不能强制,完全不涉所谓“政治操作”。
针对台当局所谓赴港押解陈同佳的做法,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曾表示,台湾派员到境外强制执法,是相当霸道做法,突显台方缺乏法律最基本知识及法治意识薄弱。他说,台湾要尊重香港司法管辖权,香港移交疑犯法例并不适用于台湾,香港执法机构无权将疑犯押送至台湾,台湾也无权到港跨境执法,强制将有关人士带回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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