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回应陈同佳可能到台湾自首:出狱的普通市民有去任何地方的自由

2019-10-18 17:01 赵觉珵 王聪 环球网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赴香港特派记者 赵觉珵 王聪】触发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陈同佳案”的当事人陈同佳将于23日出狱。香港《星岛日报》18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陈同佳原则上同意到台湾自首。香港警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18日在警方记者会上表示,当事人刑满出狱后就是普通市民,有去任何地方的自由。如果他觉得自身有任何安全上问题,可以联络警方,警方会提供合适的措施。

18日香港警方记者会现场图 摄影:王聪

此前,台湾“法务部”称香港警方有相关证据显示陈同佳可能在香港预谋犯案。李桂华对此表示,是否延长羁押是由法庭决定,警方暂时没有看到任何特殊因素可以加刑。香港是实行普通法的地方,对证据移交至境外的要求相当高,警方已经做了可以做的,现阶段没有特别事情可以做。

陈同佳(左)因洗黑钱罪囚禁多月后,将于10月23日出狱(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责编:魏少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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