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宣布“占中九丑”刑期 判戴耀廷入狱16个月

2019-04-24 11:10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付国豪】在香港非法“占中”案中,被称为“占中九丑”的9名被告已于4月9日全部被判有罪,每人都有一到两项不等的罪名成立。24日,香港法院裁定9人刑罚结果,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被判有期徒刑16个月。

综合“香港电台”等港媒4月24日报道,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当天上午对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等9名“占中”案被告宣布刑罚结果:

法院公布,对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3人的“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其中戴耀廷、陈建民立即入狱,朱耀明缓刑2年。

此外,戴耀廷、陈健民还因“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被判入狱8个月,但他们2项刑罚一同执行,因此刑期共计仍是16个月。

至于其他6名被告,邵家臻“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判入狱8个月;

李永达“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判入狱8个月获缓刑两年;

黄浩铭涉两项控罪被判囚8个月;

钟耀华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判入狱8个月,获缓刑;

张秀贤涉两项控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陈淑庄需进行脑部手术,获准押后至6月10日判刑。

资料照:朱耀明(左)、戴耀廷(中)、陈健民(右)(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法官当时裁定,这9名被告全部有罪,其中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在香港共同串谋并与他人串谋,在中环对公众造成妨扰,构成“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

另外,法庭裁定,戴耀廷等8名被告“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陈淑庄等5名被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

“占中九丑”被判刑(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在24日刑期结果宣判前,戴耀廷曾在庭外声称一定会就控罪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而在非法“占中”案9名被告9日被判有罪后,“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前港督”彭定康、德国国会辖下“人权委员会”主席等一些外国势力开始为9人“叫屈”。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9日回应称,严格讲这是中国内部事务。

陆慷说,当年持续了79天的非法“占中”严重冲击了香港特区法治,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对特区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都带来了严重损害,“我相信这样的情况发生在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政府做出维护公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决定,应当是无可非议的”。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惩治非法“占中”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把这个片面理解为‘对香港特区社会自由造成损害’,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的”。

责编:付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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