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巨额资金支出流向不明,信息披露前后矛盾

2019-04-23 11:17 环球网

【环球网 记者 陈超 田刚】此前环球网财经曾发表过《新城市独董身兼6职 招投标或涉违规》一文,针对拟上市公司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部分疑点,包括独立董事兼职合规性以及公司业务获取的合规性等方面,作出详细分析。然而这还不是该公司存在的全部问题。

根据招股书显示,新城市在2016年采购的外协成本、图文制作支出等,合计尚不到5400万元;而与此同时,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2016年支出金额却高达8096.65万元,远远超过了外协成本和图文制作支出,对此招股书并未作出合理性解释。同时,针对2015年采购数据,也同样存在采购现金支出远超过同期对外采购金额所需。

此外,新城市分别于2017年9月和2018年5月发布过两版招股书,其中均包含2016年度经营及财务数据,但是针对部分数据披露存在矛盾。

其中,2018版招股书显示2016年的主要供应商“深圳市雄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涉及采购额达177.88万元,并位列当年第三大供应商的位次;然而在此前发布的2017版招股书中,2016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并不包含“深圳市雄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这就意味着当时确认的对该供应商采购额不会超过131.7万元。

不仅如此,针对2016年向供应商“深圳市雄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采购额,新城市也存在前后信息披露差异,且差异额至少达40万元以上,但是这并未导致该公司在前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确认的2016年度采购总额存在差异,这并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

责编: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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