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黎智英恐吓记者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半年后,香港律政司正式提出上诉

2021-04-07 19:13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17年6月,在维多利亚公园内恐吓一名记者,法官钟明新于去年9月3日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对此曾在去年9月17日提出上诉,但一直没下文,过去半年后,律政司正式以“案件呈述(要求有关法官对案件作陈述,以征询上诉法庭的意见)”方式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将会排期审理。

港媒报道截图

报道称,香港理工大学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讲师陈伟强表示,上次审讯主要以黎智英的角度思考,较少思考当事人觉得恐慌的感受,他又称,既然有照片等佐证,期望案件上诉时可以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审讯,充分平衡考虑诉讼双方的观点理据。

黎智英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其受惊。

去年9月3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虽然之前被指表面证供成立,但他还是被判无罪,这激起了香港市民的强烈不满。据“东网”此前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曾表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有关罪名表面证供成立,大众对他的行为及言论亦有目共睹,对于黎智英获“放生”感到气愤。葛佩帆质疑(是否)因为他是黎智英,是“传媒大亨”,就有“司法保护伞”而免受刑事责任。她认为,该判决令市民感觉法治不公道、不公正,希望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诉。

责编:任鑫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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