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企图向警员扔砖被判9个月,法官:不会姑息任何试图袭警行为

2021-01-22 12:57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星岛网”1月22日报道,香港一名六旬货车司机于前年10月尖沙咀的一场非法集会中,被指拾起砖头后企图扔向一名警长被捕。九龙城法庭今天(22日)裁定该货车司机一项企图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时称,不会姑息任何试图袭击警员的行为,判其即时入狱9个月。

被告曾伟光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报道称,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曾伟光辩称自己只有小三(小学三年级)程度,不懂得阅读中文,录取书面记录是警员自行书写,他只是应要求在报告上签名,并不清楚报告内容。但法官质疑被告为职业司机,考取车牌须通过笔试,而被告必须先要明白、理解相关问题才能通过笔试,因而不相信被告没有一般阅读能力。另外,若真的是警员自行书写报告内容,他没理由为被告写一些开脱性的话,也不可能在没有任何基础下正确写出被告的工作性质。

另外,被告还宣称在现场只是为凑热闹,而其当日的动作其实是弯腰抛下杂物。但法官不接受此说法,称当时警员只与被告相距10米,街灯正常,两人之间无东西阻碍,警员能清楚描述其动作,因此不认为警员会混淆抛下及投掷的动作。

法官质疑,既然被告是因凑热闹而留下,为何不到较安全的位置观察,反而站在警员10米外,明显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地方,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最终裁定其罪名成立。

法官判刑时称,当日有人向警方投掷杂物,虽然被告手中砖头未有成功抛出,但其行为却是在“火上加油”。若不是警员当机立断,成功阻止被告的行为,后果可能十分严重。法庭不会姑息及纵容试图袭击警员的行为,否则警方的人生安全将得不到保障,破坏社会安宁,判刑须具阻吓性,所以判被告监禁9个月。

责编:蒋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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