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男子申请人身保护令,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获委任审理

2020-08-05 11:40 张丽媛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港媒5日报道称,首宗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检控案件上月(7月)开庭,法官拒绝批准被告保释,被告本周一(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争取其保释权利。案件今日(5日)14时30分由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处理,估计聆讯历时1小时。报道称,特首办确认审理此次申请的法官周家明,已获委任为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

被告唐英杰(左)、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右)(图源:香港《星岛日报》)

报道提及,香港国安法第4章第44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从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政长官在指定法官前可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指定法官任期一年。

据香港“东网”4日报道称,香港23岁男子唐英杰涉嫌于今年7月1日于湾仔驾电单车撞向警方防线,撞倒数名警察。他事后被指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成为新例实施后首名被检控人士。

报道称,唐英杰于7月1日当场被警方制服拘捕,但因伤留院,至7月6日被押往法庭提讯。法官下令将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再审。据《香港国安法》条文,除非法庭相信、采纳被告在保释后,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应批准被告保释。在本案中,法官在考虑申请人的保释申请后,决定驳回其申请,下令他还押牢房看管。3日,他通过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申请人身保护令。

责编:罗甜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网 huanqiu.com 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阅读数(6264
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

  • 广告软文
  • 重复、旧闻
  • 文章质量差
  • 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问题
  • 标题夸张、文不对题
  • 与事实不符
  • 低俗色情
  • 欺诈或恶意营销
  • 疑似抄袭
  •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请填写原因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减少此类文章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