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坚决反对美国驻港澳总领事言论,政务司长联同保安局长已与其会面表达严重关注

2020-07-06 22:09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6日晚间发布新闻公报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今日(6日)对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史墨客最近就香港国安法所发表的公开言论,表示坚决反对。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联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美国驻港澳总领事史墨客会面,表达特区政府的严重关注。

港府公报中没有明确表述史墨客最近发表了什么言论,但据香港“星岛网”今天早前报道,史墨客在香港电台英文节目《Money Talk》中曾质疑,香港国安法整个立法过程都由北京主导,非由香港自行立法,甚至宣称美方“十分关注香港国安法立法‘侵蚀’香港的高度自治”云云。

港府发言人表示,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无论国家所行的是单一体制或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所进行。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宪制权力及责任为特区政府制定国家安全立法,而所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亦有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

发言人还强调:如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港府新闻公报截图

以下为新闻公报原文:

特区政府坚决反对美国驻港总领事言论

就传媒查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对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最近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所发表的公开言论,表示坚决反对。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联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美国驻港总领事史墨客会面,表达特区政府的严重关注。

发言人说:“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无论国家所行的是单一体制或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所进行。”

“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宪制权力及责任为特区政府制定国家安全立法,而所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亦有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

发言人指出,根据《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发言人强调:“如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该等内部事务。”

“《港区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针对极少数人,不会影响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为香港社会早日回复稳定作出必要和及时的决定。该法律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

“社会动荡、法治不济、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才是影响投资信心的决定性因素。”

“事实上,香港过去一年的国际评级下降也与此有关。美国都有为其国家安全立法,但从没听说有关立法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及营商环境。”

“《港区国安法》正好扭转过去一年的乱局,让香港恢复稳定,从而改善香港的营商及投资环境。我们深信国家安全有保障,香港才可长治久安。”

“立法将有助香港不断提升自身优势,吸引海内外人才,巩固其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并为推动创科发展提供动力。我们非常重视的制度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亦会维持完好:包括法治和司法独立、开放灵活的市场、简单低税制、高效的公营部门及公平和方便的营商环境。” 

责编:赵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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