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指控法官受到威胁而拒绝他离境,梁振英:如果没证据,请马上道歉

2020-06-14 17:48 赵友平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赵友平】乱港头目黎智英声称法官在处理他出境请求一事上受到“威胁”、不想“承受政治风险”,今天(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脸书点名黎智英:作出如此严重的指控,有没有证据?如果没有,请马上撤回这篇文章、并向法官道歉。

梁振英(资料图)

6月12日,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再次来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法官最终拒绝了他离境前往美国的请求。这已是近两个月来香港高等法院第三次拒绝黎智英的离境申请。

黎智英6月12日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来源:香港“东网”

今天(14日)中午,梁振英在脸书发文,贴出了黎智英今天(14日)在某果日报上的署名文章中的一段。梁振英称,黎智英作出了“严重指控”。

在黎智英的这段文章中,他谬称“国安法还未来到,已经威胁到法官的裁决”;对自己刑事恐吓记者轻描淡写:“以为责骂记者几句的小案件,申请出境许可证不会太难”;最后主观臆断作出指控:“但是,主控官建议法官不批我出境许可证,法官同意了,也难怪,谁会在‘国安法’风头火势之下承受政治风险?”

梁振英脸书截图

对此,梁振英在脸书中直接喊话黎智英,他表示,“黎智英是案中被告,有必要澄清:他是不是声称法官在处理他的出境许可申请一事上受到‘威胁’、不想‘承受政治风险’,因此不批出出境许可证?”“黎智英作出如此严重的指控,有没有证据?如果没有,请马上撤回这篇文章、并向法官道歉。”

黎智英目前有多案在身,其中包括涉嫌在3年前刑事恐吓记者,以及3起涉及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

至于黎智英被控的刑事恐吓案,据港媒报道称,法官早前批准黎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保释期间禁止离开香港,以及每周三晚要到警署报到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该案于5月5日首次提讯时,黎智英为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但被法官拒绝。

5月22日,黎智英再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但因未能提出离港的具体行程而自行搁置申请,法官最终暂时撤销黎智英每周需到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

6月12日上午,黎智英再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提出暂时撤销禁止离境的要求,让其前往美国。在庭上,黎智英并没有透露他要求何时前往美国及具体目的地,法官再次拒绝其申请。

责编:薛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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