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涉嫌藏汽油弹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刑12个月

2020-05-18 18:55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去年10月31日晚,有香港暴徒占据太子及旺角一带,设路障堵路、破坏交通灯、破坏港铁出口及到处纵火,香港警方今日(5月18日)在脸书发文说明案情。警方称,当日共拘捕63人,其中一名22岁男子携带5个汽油弹被捕,随后被检控。被告早前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并于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即时入狱12个月。

香港警察脸书截图

香港“东网”“星岛日报网”等港媒称,被告报称学生。案情透露,去年10月31日晚,有大批暴徒在旺角一带堵路及纵火,警方其后采取驱散行动,并截停被告,在他丢弃的背包内,搜出5枚汽油弹。

对于此案,香港警方在脸书发文提到,这是“修例风波”以来,第四宗涉及汽油弹的“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判刑(案件)。

香港警方重申,暴徒利用汽油弹到处纵火破坏,严重威胁在场所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警方绝不容忍此等严重罪行,并会尽最大努力缉拿凶徒归案及跟进检控。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在公众地方携有任何攻击性武器,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3年。

责编:魏少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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