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刑事恐吓及参与未经批准游行,黎智英5日下午到法院应讯

2020-05-05 14:06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东网”等港媒5月5日报道,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为涉嫌于2017年刑事恐吓记者,以及于去年8月31日,与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涉嫌参与未经批准游行,于2月底被捕,今日(5日)下午分两案在西九龙法院提讯。

黎智英(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报道称,至5日下午13时18分,被告之一的杨森到达法院;黎智英也于下午约14时到场。

“东网”提到,有关刑事恐吓的控罪称,黎智英于2017年6月在维园涉嫌刑事恐吓进行正常采访的《东方日报》男记者,违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是指黎智英于去年8月31日与李卓人及杨森,涉嫌参与于湾仔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17条。

另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根据法例,两项罪名的最高刑罚均是入狱5年。

责编:李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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