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古城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6死案宣判,两责任人获刑

2020-09-20 16:16 北青网综合

2019年6月11日,云南省大理古城内一处民房发生火灾,6人不幸遇难。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30平方米,是一起在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引发的责任事故。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致人死亡。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失火罪对两名责任人判刑,并判决两名被告人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后受害人家属提出上诉。9月19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经过审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6人死亡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是大理某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部经营者,被告人赵某则是该旅游咨询服务部合伙人。

李某自2016年起一直经营大理市某旅游咨询服务部,后他跟赵某经口头协商一致后,合伙共同经营旅游咨询部,在旅游咨询部所在的建筑内还有其他11人共同居住、生活、经营,形成经营、居住场所混杂,人员、物品集中,空间逼仄的环境。

法院查明,李某和赵某在共同经营过程中,陆续购进了电动车,在店内集中停放有18辆电动车,并经常在夜间同时对集中停放的多辆电动车和多个电池进行充电,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性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放任危险因素长期存在。

2019年6月10日22时30分许,李某按照往常习惯给电动车及电池充电,次日凌晨0时许李某等人入睡时,仍有5块电池仍在继续充电,至凌晨6时许,一楼南墙中柱处货架底部的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火灾事故造成6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鉴定直接财产损失为16万余元。

多人被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后火灾调查报告公布,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部内南墙中柱处货架底部旁的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致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旅游咨询服务部同时对多个锂电池和多辆电动自行车进行长时间充电,没有采取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涉事建筑违建违规装修;违规销售与电动自行车标准不相匹配的蓄电池、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涉事建筑违规出租、转租等。

经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李某违规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同时对多个电池、多辆车同时充电,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易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违规要求大理市祖丹电动车经营部为其改装电动自行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赵某平时参与违规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同时对多个电池、多辆车充电的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易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房屋所有人杨某对已建成房屋违规进行改造和加盖,形成安全隐患。对出租后的房屋未充分履行管理职责,对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未及时督促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犯失火罪 两被告人被判刑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李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赵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相关责任人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亲属上诉称,对赵某量刑过低;一审判决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赔偿数额过低,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大理中院认为,李某、赵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6人死亡,公私财产直接损失167244.66元的严重后果,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一审宣判后,李某、赵某对刑事部分服判,不上诉,公诉机关不抗诉,上、抗诉期限届满,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害人家属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请求,已超出其诉权,法院予以驳回。另所提民事赔偿数额过低,予以改判的请求,鉴于原判附带民事部分已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判决,且判决所确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赔偿金额适当。上诉人所提的上诉意见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均适当,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11日中午14时许,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来到大理古城叶榆路火灾现场。发生火灾的民房位于大理古城叶榆路端头,解放军60医院门口斜对面。从叶榆路端头至60医院大门口,拉了两层警戒线,各种穿着制服的人在执勤,很多附近的居民在第一层警戒线内围观。

事发现场是一小排两层楼的民房,其中一幢民房的一楼围着挡板,二楼窗口的下墙有烟熏过的痕迹。紧挨在旁边的一幢民房的一楼围着彩条塑料布,有工作人员出出进进,二楼上挂着一块木质的黑底金字招牌:土八碗。

一位到现场附近叶榆路端头公共垃圾桶丢垃圾的市民说,是电瓶车夜里充电爆炸,引发火灾。一位在现场围观的白族大妈说,发生火灾的这家民房里住着一家4口,是三月街上的人,在这里开店租电瓶车。事发时,电瓶车在一楼充电,这家4人睡在二楼,其中3人已不幸遇难。

发生火灾的民房近旁,有一家小客栈,仍在正常营业。一位住店的外地游客说:“清晨6点多钟,我被烟子熏醒了,跑下楼来一看,就看见熊熊大火在燃烧,烟雾很大。不一会儿,救火车来了,我就上楼补觉去了。到了中午十一、二点,才看见救援人员从现场搬运遇难者遗体出来。”客栈前台服务员说,事发现场的两家店,一家是餐馆,一家租电瓶车,都是刚开起来不久的,平时也没太注意,两家店主都不认识。“清早6是许,烟子熏过来,闻到了很重的焦糊味,赶紧把店里的客人疏散出来,我们店沒有受到火灾影响。”

一位路过的市民说,“我们认识的一家人,跟这家人亲的,火灾现场是一间小铺面,钢架小楼梯上楼,遇难者是一对30多岁的年轻夫妻,还有上小学4年级的儿子,5岁的小女孩被救出来了。”

叶榆路口卖冰粉的白族大妈说,听说事发现场两幢民房是两兄妹的房子,妹妹家是租电瓶车那家,妹妹、妹夫和孩子遇难。哥哥家是开饭店那家,哥哥穿着短裤跑出来了,媳妇、孩子和一个小工遇难。烧着的电瓶被哥哥抱着丢出来了,一下子炸起来,来不及去救媳妇、孩子了。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杨茜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责编:任鑫恚
阅读数(2820
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

  • 广告软文
  • 重复、旧闻
  • 文章质量差
  • 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问题
  • 标题夸张、文不对题
  • 与事实不符
  • 低俗色情
  • 欺诈或恶意营销
  • 疑似抄袭
  •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请填写原因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减少此类文章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