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名公职人员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

2020-12-17 09:34 边陲镇康

12月15日,镇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件,并当庭宣判3人获刑。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于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二、被告人黄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三、被告人吕某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庭上,审判员肖奕昆宣判道。

据了解,被告人于某某是一名在职国家公职人员,因经受不住高昂的运送报酬诱惑,伙同缅甸籍黄某某一起运送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殊不知在运送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为逃避法律追究,于某某还哄骗民警是带着“亲戚”去沿边村找“村医”看病。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控辩双方 当庭与各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某、黄某某在运送吕某某等人非法出境时被缉查民警当场抓获。镇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黄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吕某某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未遂),三人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镇康县严厉打击各类偷越国边境行为,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在边境一线的所有便道设立卡点,筑牢抵边查缉、二线拦截、辖区管控“三道防线”, 把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落实,确保打击整治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筑牢疫情输入防线。

据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疫情期间,共办理妨害国边境案件728起,其中刑事案件231起,打击刑事犯罪560人,行政案件是497起、734人。

此次审判还通过庭审直播系统同步直播,点击率达5万余次,大家通过手机屏幕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观摩,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王玲蔡海清阮赫鑫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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