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院发布悬赏通告

2025-04-09 22:05 青岛中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通 告

(2024)鲁02执4351号

被执行人:杭州前陈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0号大街36号3幢244室。

法定代表人:郑湘江,执行董事、经理。

被执行人:郑湘江,女,1973年1月11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现住浙江省浦江县江滨中路120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 H03409542。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2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0532-81607729(焦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2025年4月9日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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