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70余万元!新疆阜康通报一起非法采矿案,马某某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12-01 16:37
阜康公安
情况通报
近日,阜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抓获,涉案矿产资源已被依法查扣,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1月8日,阜康市公安局接阜康市自然资源局移交线索称,马某某等人在阜康市南部山区私挖盗采。阜康市公安局于当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王某某、陆某某、袁某某、马某某等人利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于2024年10月底在新疆阜康市上户沟乡金龙煤矿西侧非法采矿,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目前上述涉案人员已被阜康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相关线索,对于查实的线索举报我局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994-3297500。
阜康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日
责编: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