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了,安全教育要跟上:孩子玩火烧了业主家,家长被判赔偿直呼后悔

2020-01-16 14:23 我苏网

近日,淮安市洪泽区3位家长还没拿到孩子的成绩报告单,先拿到了洪泽区法院的判决书。家长们直呼后悔,没有做好孩子安全教育工作,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的一天,无人看管的小雨(11岁,化名)、小朵(7岁,化名)、小星(7岁,化名)便拿着打火机,到小区楼下玩耍。三个熊孩子用打火机点燃了业主严某用塑料布和木材搭建的车棚,由于木材属于易燃物品,着火后很快就蔓延到了二楼的杨女士家中,杨女士家彩电、橱柜等均被大火所吞噬,价值约两万余元。

被烧房屋

事后,因就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杨女士将严某、小雨、小朵、小星及其父母一同告上了法院。洪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火灾的发生是因小雨、小朵、小星玩火引燃被告严某搭建的车棚所致,三人系火灾引发的直接责任人,亦是共同侵权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严某在小区内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私自搭建车棚,且其车棚材质均为易燃物,安全性能较差,存在火灾隐患,应对本次事故承担次要赔偿责任。由于小雨、小朵、小星分别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小雨、小朵、小星父母共同承担60%赔偿责任,严某承担40%赔偿责任。

网络配图

寒假又到了,法官提醒: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监管职责,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满10周岁的孩子,对自己的行为的危险程度认识不足,更需要加强监管,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安全防护方面的家庭教育,过一个幸福祥和的平安年。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通讯员/陈子妍 刘雨濛 鲁海军)

责编:张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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