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 顶包者闫某华被决定逮捕

2020-05-11 16:58 巴林左旗检察院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于5月11日对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闫某华决定逮捕。 ​​​​

【此前报道】

赤峰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同车人为其顶包

来源:内蒙古晨报微信公号

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造成一车内兄弟四人死亡。记者从一位遇难者女儿处获悉,事发时肇事司机潘某国酒后驾驶小轿车,因避让一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汽车压实线逆行撞上其父驾驶的小轿车,致其父亲和其他三位叔伯死亡。

记者获悉,肇事司机潘某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其驾车发生事故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潜逃藏匿,其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目前,潘某国和闫某华均被刑拘。

敖汉旗政法委工作人员7日告诉记者,目前当地公检法司及乡镇多个部门组成几个调查组,正与遇难者家属进行调解。

清明节遇车祸 一家四兄弟身亡

4月4日清明节当天早上,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赵云启兄弟四人驾车前去扫墓,由赵云启驾车。上午7点25分左右,兄弟四人行驶到敖汉旗省道210线529KM+200M处,发生一起致命的交通事故。

在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一辆白色轿车突然逆行高速撞上赵云启的车。赵云启的女儿赵海英告诉记者,事发后自己的父亲和另外两个叔伯当场死亡,另一个伯伯赵云海送医后于当日身亡。四兄弟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只有45岁,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令赵海英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司机潘某国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逃逸。“是路过群众报警的,我大伯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距离事发时间过了两个半小时了,如果早一点也许他还能活下来。”

肇事者为当地政法委副书记 酒后驾车同车人为其顶包

敖汉旗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潘某国由南向北行驶时遇到在道路非机动车道内停车的杨某,杨某开左前门时,潘某国向左躲避驶入对向车道,与赵云启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又与开左前门下车的杨某相撞。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其同车乘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潘某国驾车发生事故,潘某国潜逃藏匿逃逸。

交警对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后认为,潘某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遇前方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开启左前车门时,采取不当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杨某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形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显示,潘某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3mg/100ml,属于酒驾。

赵海英告诉记者,事后她才得知肇事司机潘某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记者注意到,在敖汉旗政法委官网上,4月3日,潘某国还曾带领干部对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

肇事者和顶包者均被刑拘

5月1日,敖汉旗公安局发布“敖汉旗“4.04”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称4月5日,潘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4月30日,潘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因涉嫌包庇罪被移送起诉。目前,案件及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赵海英告诉记者,事发至今自己的父亲和三位叔伯还没有安葬,而肇事司机潘某国从未向家属道歉,也没有拿出任何赔偿方案。“我爸爸兄弟四人都是养殖户,也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都有还没成家的孩子。”

7日,记者从敖汉旗政法委获悉,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方。敖汉旗政法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当地组织公检法司及乡镇部门组成了几个工作组,正在进行调解。该工作人员表示,他目前尚未接到潘某国被免职的相关消息,要等待法律判决。

(原题为:《赤峰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

责编:郭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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