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遭超市员工喷水驱赶?有关部门回应
2月23日晚,南宁市秀隆商业街的流动摊贩疑遭超市喷水驱赶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25日,超市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当晚是在用消防水清洗地面。
视频画面显示,两名身穿白衬衫、黑西裤的男子站在一超市门口,手持水带朝地上喷水,一对男女先后上前与其争论,随后将地上的两张塑料凳捡走。
24日晚10时50分,记者来到事发现场。一商贩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一些摊贩只摆了几张桌椅在超市门口,就遭到超市工作人员喷消防水驱赶,一些客人被吓走,“叫我们走就好了,为什么乱喷水”。
另一流动摊贩称,超市已不止一次违规使用消防水,此前还把水往摊贩身上喷。
25日上午,大康惠百货超市的欧经理告诉记者,他就是视频中持水带的当事人,按照合同,超市门口两旁应规范划好停车位,门口预留出相应空间,但流动摊贩当晚占用超市出入口,影响行人进出,且存在安全隐患。经劝退无果,只好用消防水冲洗地面,没有喷人。
欧经理说,近半年来,大康惠百货超市楼下广场已多次被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25日下午4时50分,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秀隆商业街大康惠百货超市管理员与摊贩发生冲突, 主要原因系摊贩占道经营至超市门口,导致消费者停车、出入不便。
针对存在的矛盾,执法人员将联合街道部门要求秀隆商业街第三方管理对摊贩做好服务及约束,积极协调沟通超市,保留适当的出入通道。
同时,巡查整治秀灵商业街外市政道路违规占道经营点,尽最大可能化解民生经济和群众生活之间的矛盾。
另外,据《南宁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擅自拆除、迁移、停用、启闭、更改、转接消火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发现擅自取水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纠正。
对不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陆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