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决定废止103件司法解释 自7月20日起施行
2019-07-18 09: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最高法决定废止103件司法解释,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最高法此次废止的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书的原本正本抄本如何区别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接待来访工作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试行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
最高法指出,废止的司法解释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的目录
(第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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