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车冲撞卡点撞死执行公务交警另致两人伤,被判死刑
2020-11-27 11:26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法庭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赵玉林作了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宣判。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赵玉林醉酒后驾驶车辆,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拦截检查时,为逃避酒驾处罚,不顾在场人员安危,驾车加速强行连闯两道卡点,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一台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赵玉林曾多次违章驾驶,案发当天不听劝阻,执意酒后驾车,并加速冲卡,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撞致死亡,在明知撞上执勤交警后,继续驾车逃离直至车辆撞上障碍物,弃车逃跑,并唆使同车人逃跑,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遂作出以上裁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被害人、上诉人家属及多家媒体记者4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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