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捡到手机不但未归还失主,还盗刷手机微信钱包购买烟......拘留!
2020-12-25 17:51
平安弥勒
路边捡到一部手机......哇!运气真好!一按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心理开始窃喜!再一看微信,零钱包有钱,还未设置支付密码......运气爆棚了!不买白不买!孰不知,所有占过的便宜都暗藏着代价!
近日,弥勒市公安局吉山、弥阳两派出所联合破获一起网络盗窃案,违法人员周某和陆某捡到手机后起了贪念,不但未将手机归还失主,还盗刷手机微信钱包,最终付出了代价。
12月17日18时许,市民李女士到弥勒市乡村大舞台跳广场舞,将装有手机的背包放置在舞台上,回家后发现放在背包内的手机不见了,因不确定手机是被盗还是遗失,李女士并未报警。次日10时许,李女士到营业厅补办手机卡重新登录微信,发现微信钱包被分两次盗刷了440元钱,李女士瞬感不妙,选择报警。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经查看李女士提供的交易记录,发现两次盗刷地点分别在弥勒市两个小超市,随后民警调取超市旁监控视频,成功锁定嫌疑人周某和陆某,经传唤,两人于12月1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自己使用捡到的手机通过微信支付分两次在不同的超市购买“软珍云烟”1条和“玉溪香烟”1条,共计盗刷440元的违法事实。
到案后,周某和陆某对自己因一时心生贪念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两人积极主动赔偿了被侵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侵害人的谅解。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周某和陆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追缴两人违法所得小米手机一部退还被侵害人。
警方提醒
网络支付已成生活常态,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设置好密码,及时关闭支付程序,以防手机丢失或被盗后钱财被盗刷,造成更大损失!同时提醒,千万不要有“捡到当买到”的思想,更不要贪小便宜盗刷别人手机,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责编: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