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肇事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2023-07-09 17:05 贵溪报

肇事莫逃逸

逃逸必被捉

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敢怀揣侥幸肇事逃逸

必定逃不过法律制裁

6月29日晚,塘湾镇天堡飞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事发后,贵溪交警迅速出击,缜密侦查,成功侦破此案,抓获肇事嫌疑人黄某发。

案件经过

当晚19时47分许,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塘湾镇天堡飞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男子躺在路边伤势严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而事故的另一方却不见踪影。民警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事发现场

快速成立专案组

针对这起死亡肇事逃逸的恶性案件,大队迅速成立“6.29”专案组,大队主要领导多次就案件侦破工作进行调度,指示一定要侦破此案,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调查中,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和走访,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排查事故时段、路段、经过车辆。虽然现场线索有限,调查取证面临不少困难,但经过现场民警的缜密勘察,终于觅得踪迹,初步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

确定嫌疑车辆

民警立即有针对性的展开排查工作,经过细致走访调查和比对,最终锁定车主为黄某发。民警立即驱车赶往黄某发家中核实情况,在院子里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底部有磨损,民警立即将现场散落物与该车进行对比,发现完全吻合,确定该车为肇事逃逸车辆。

抓获嫌疑人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肇事者黄某发对当晚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其自称“因为是无证驾驶,又是晚上,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交警查不到……”

至此,6.29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嫌疑人黄某发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真相会晚到

但绝不会不到

你的肇事放纵

逃啊逃啊~~

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肇事逃逸多种恶果需自担

1.

肇事逃逸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

保险公司不赔偿

《机动车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

终身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肇事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起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事故不要慌,蜀黍给你支招

肇事方如何处理?

1、 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并救护受害者。若事故发生伤亡,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送医院抢救或拨打120,使受害者得到最大救助。

2、 迅速报警。无论是肇事者自己还是委托他人报警都要说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死伤人数、伤者伤势;损坏物品、损坏程度;事故已采取的措施。

3、严防二次事故,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来车方向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以免发生二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除抢救伤者,现场应保持原样,以便勘察现场、固定证据。

4、收集证据并通知保险公司。收集受害者、现场目击者情况,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备案。

受害方如何处理?

1、确认肇事者并马上报警。若出现受伤,尽快拨打120使自己得到救助。

2、保护现场,收集材料。注意查看信号灯以及周围是否有目击证人。若肇事者要逃逸,要记住肇事车辆相关特征和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出行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请立即停车、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来源:贵溪市融媒体中心综合贵溪交警

责编:王丹
阅读数(566
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

  • 广告软文
  • 重复、旧闻
  • 文章质量差
  • 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问题
  • 标题夸张、文不对题
  • 与事实不符
  • 低俗色情
  • 欺诈或恶意营销
  • 疑似抄袭
  •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请填写原因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减少此类文章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