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 | “屡禁不止”的秦岭违建别墅
原标题:《新华视点》“屡禁不止”的秦岭违建别墅
横亘于我国中部的秦岭,有着“国家中央公园”和“陕西绿肺”之称,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中央曾三令五申,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陕西省和西安市也曾对秦岭保护出台多项规定。但长期以来,秦岭的别墅开发乱象却屡禁不止。
近日,陕西省和西安市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展开新一轮的专项整治。7月30日下午,西安市长安区和鄠邑区相关部门拆除了西安院子等两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3栋违建别墅和一处涉及未经审批非法占地的寺庙。
连续多年来,陕西省和西安市曾多次对秦岭地区违规建房乱象进行整治。早在2012年,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办公室的监督下,秦岭北麓一家名为“优胜美地”的别墅项目就拆除了41栋违规别墅。可在当时,记者就调查发现,被拆别墅原址并没有进行生态复原,而是在建设新的“别墅”。
据了解,2014年,西安市曾强制拆除和没收了秦岭北麓西安段202栋违法建筑。针对秦岭生态问题处理中折射出的干部思想松懈、基层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陕西省和西安市也曾于2015年成立联合调查组,在前期查处234人的基础上,对13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记者发现,早在2003年陕西省政府就发文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此后还先后出台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然而,高压之下,现在仍有成规模的别墅项目依旧在建设、销售。
在秦岭北麓,独栋、联排别墅映入眼帘,记者发现某些别墅区已有人入住,小区最后一排的别墅,已经紧挨秦岭山体。据一位二手房销售人员介绍,该小区2004年获批土地,2005年开工建设,2009年正式建成。70年产权,证照齐全。
在长安区,一处位于秦岭北麓坡脚正在建设的别墅项目正被围墙遮挡,越过围墙,可以看见工地中未完工的几十栋别墅已搭起了框架。这些楼盘占地百余亩,据当地村民介绍,该片土地原为四个大队的栗园,果木粗壮,土壤肥沃。
近日被拆除的“西安院子”项目,位于鄠邑区。今年7月曾发布广告称,项目位于“秦岭北麓”,是“秦岭自然保护区唯一不可复制的中式庭院”。打着这样的“金字招牌”,这些别墅的售价在800万至1500万不等,而且一期已经售完,二期正在销售。
由于直接开挖,秦岭山体植被已经被大面积破坏,黄土断面已经裸露。项目附近郝家庄村的几位村民告诉记者,这个项目两三年前开始施工,有些已经建好售出,最近听说上面来检查,才刚停工。
专家认为,秦岭的山体、林体与水体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私人建宅和楼盘开发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都属于危害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应该坚决禁止。
原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取石、取材、放炮等活动将会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与此同时,违建行为既败坏了社会风气、又破坏了法律基础,更对人们的社会心理造成了负面影响。
一边是政府10多年来的三令五申的“禁墅令”,一边却是扎堆而起的商业别墅,在层层禁令之下,为何秦岭别墅开发却“禁而不绝”?
陕西省一位不愿公布姓名的专家指出违建乱象的症结在两方面: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为利益趋使,屡屡突破政策法规红线,用“生态”“文化”的虚假外衣裹挟政府职能部门“打擦边球”。另一方面,陕西省和西安市虽多次出台政策规定,但条文中却不乏漏洞和模糊地带,导致秦岭生态保护未能尽如人意。
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海拔2600米以上的秦岭中高山为禁止开发区;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为限制开发区;1500米以下为适度开发区,减少各类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然而,记者发现,秦岭大部分区域都在海拔1500米以下,大量违建别墅、矿山企业均处在适度开发区的范围内。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彻底整治秦岭北麓违建别墅,近日中央已派出专项整治工作组深入陕西开展工作,陕西省及西安市近日也已成立了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聚焦违规项目涉及的违规供地、未批先建、批建分离、非法占地、批小建大、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
秦岭的“别墅之殇”能否彻底根除,人们正拭目以待。
记者:李华 张晨俊 姜辰蓉 石志勇
编辑:王朝 王超 昝思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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