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标题党”说不!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标题如新闻的“脸面”,一副姣好的面容,难免泛起涟漪,在人海茫茫中留住更多目光,才有了更多“故事”的可能。
但“标题党”却不然,看似很美,实则空洞。这些无视新闻真实,只为“抓眼球”的“标题党”,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说不!
“标题党”,后患无穷
新媒体时代,不少媒体账号陷入流量怪圈。为了追求更高流量和更多粉丝,标题被过度粉饰,“吸睛”不再,“吃惊”倒是将我们打个措手不及。
“标题党”不是新鲜事,也并不罕见。点击文章,我们不难发现,“标题党”往往具有“欺骗性”。读后,识破者会直呼受骗,被骗者则“步步沦陷”。
文不对题,偷换概念是“标题党”的常规操作。有的文章,为了吸引眼球,不惜用标题制造冲突性话题,文章标题与实际内容不搭边。2018年,一篇名为《托你们的福,那个杀害空姐的司机,正躺在家数钱》的自媒体文章,在标题及内容中为了制造刺激,编造细节,引起公众不适,该公众号后被永久封禁。这类“标题党”故意抽取片段性信息,肆意编造话题或内容,激化社会内部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有的文章,打破公众常识,在标题中埋下悬念,以此撩拨读者。更有甚者,对文章内容进行虚构,以此煽风点火制造谣言。如《救命啊!XX路中国银行门口有人拿刀抢劫》一文,以抢眼的词汇吸引受众点击,散播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后经调查对该自媒体账号发布者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故意歪曲事实的“标题党”,容易误导读者,促使网民误信加工后的非真实信息。
亦有“标题党”紧贴名人,靠娱乐花边、情色暴力吸引眼球。这类“标题党”文章擅长以“蹭热点”的方式,在标题中蹭热点话题、流量明星、网络流行语,以此吸引关注。
凡此种种,像一个个“陷阱”,以标题作“诱饵”,让人初看时眼前一亮,但又在读过内容后深感受骗。
“标题党”VS好标题
有观点认为,新媒体平台击碎了信息传播者与接收者间无形的高墙,单向交流的传受关系随之变化。“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信息很多,好的标题才能“脱颖而出”,获得更多关注。
“标题党”与好标题,不可概念置换。
从传播的角度看,“标题党”或许能“骗”得了一时的点击量,拿下10万+,看似传播度很高。但古语有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标题党”并非长久之计,“狼来了”的谎言也许能骗得一次两次,却难以长久,最终还是会被识破。
常言道:“题好一半文”。标题是新闻的眼睛,不仅浓缩全文主旨,还肩负第一时间抓住读者眼球的任务。浅阅读、快阅读时代,标题在出新出彩、吸引流量方面更大有可为。
作为新闻工作者,要守住底线,坚决地对“标题党”说不,同时要“绞尽脑汁”多想想好标题。俚语俗语、经典名句均可入题,不仅能彰显新闻雅俗共赏的美学特质,还能让好的作品传得更远、更广。
好的标题结合高质量内容,搭建起传受双方的互动桥梁。在桥梁上,读者只觉心情舒畅,并不感到气愤或受骗。好的标题可以成为媒体产品“破圈”的一把钥匙。
说不,刻不容缓
君子爱流量,取之应有度。
于已,长期炮制“标题党”,会削弱读者对传播者的信任,乃至产生厌恶之情。“标题党”若泛滥,会使传播者跌入“塔西陀陷阱”,采用“真标题”报道真实信息时,读者已不买账。
于社会,虚假信息、虚假流量所造就的虚假繁荣终究如镜花水月,人民群众对于先进文化的需求不可能由“标题党”来满足。当空无一物、粗制滥造的“标题党”泛滥,好的内容很可能会被淹没在“茫茫大海”之中,最终“受伤”的是社会、是人民。
2017年,国家网信办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对新闻信息标题进行严格规定,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向“标题党”说不,监管部门可结合科技的力量。建立随手举报平台、建立监测模型,对“无度”的“标题党”文章进行警示、限流,重锤出击。
向“标题党”说不,每个人手中都可以提高辨别力。我们应自觉抵制夸张、低俗、恶俗的标题。不仅要及时举报,还要“掉头就走”,努力让这类文章失去生存的土壤。
鲁迅在《捣鬼心传》中谈到,“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我们要相信,“标题党”会“日薄西山”,好的内容才是信息传播得更远、更深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