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还辱骂警察,拘留!

2021-12-30 18:35 营山县公安局

饮酒可以,但莫贪杯。近日,营山一男子酒后滋事,并出言辱骂处警民警,虽然男子酒醒后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终被拘留。

2021年12月27日下午,营山县公安局朗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汽车维修店路边有一名男子酒后滋事,朗池派出所迅速出警,民警核实相关情况后,便对双方进行劝解,但滋事人员李某一直不予理睬,并多次言语辱骂处警人员,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获悉情况后,营山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第一时间抽调督察大队、星火派出所等部门警力开展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在铁证面前,李某对寻衅滋事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李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两起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

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

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更是对民警和法律权威的不尊重

切莫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

换来无法挽回的结果!

责编: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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