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专门跑海宁买烟花,燃放时炸伤围观者,赔偿500元!民警:传唤调查

2026-02-09 18:34 FM93交通之声

杭州临平男子放烟花炸伤人

把自己送进派出所

近日,临平艺尚小镇汀雨路桥上

发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警情。

35岁的徐某为庆祝新年,

凌晨在桥上燃放烟花。

然而点燃之后,

情况有些失控,

溅射的烟花突然炸伤了

边上围观的女子尹某,

尹某当即捂着左脚跳了起来。

民警接到警报之后,迅速赶到现场,

尹某的左脚小拇指被炸伤,

出现轻微红肿。

在民警的调解下,

徐某自愿赔偿尹某500元。

但事情并未结束,

临平境内买不到烟花,

原来这烟花还是徐某特地

驾车前往海宁市购买的。

因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徐某随后被乔司派出所传唤调查。

全额没收+罚款9万元

临平有人被查处

春节临近,警惕“年味陷阱”

一把烟花,可能炸碎团圆;

一次非法经营,或将面临重罚!

临平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双禁”政策,

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

都将被依法查处!

近日,区综合执法局崇贤中队

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

成功查处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当事人不仅被没收全额违法所得,

还将缴纳高额罚款!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

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在崇贤街道某厂内私自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18日被公安局查获。

执法人员发现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包括

“魅力四射烟花”“神兽炮打花”

“蓝色梦幻加特林烟花”等多个品种,

现均已被相关部门扣押后销毁。

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移送后,

2025年11月至12月,

崇贤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后,

违规存放在汽车及厂区等无安全保障的场所,

并向多人销售,

累计非法获利达10万余元。

最终,当事人因违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并全额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来源:临平区融媒体中心-天天看临平

责编:张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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