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口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洪鹰等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0-06-05 19:36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湖北省汉口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洪鹰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潜江市监委消息: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对湖北省汉口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洪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洪鹰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洪鹰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并报省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洪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经潜江市监委研究并报潜江市委批准,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潜江市监委)

湖北省汉口监狱原纪委副书记彭兰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潜江市监委消息:经省纪委监委指定,湖北省汉口监狱纪委、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对湖北省汉口监狱原纪委副书记彭兰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彭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彭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汉口监狱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彭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经潜江市监委研究并报潜江市委批准,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潜江市监委)

责编:樊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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