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流水3000万,这个钱不能赚!
今年10月28日
江苏南通警方捣毁了一个
为境外诈骗团伙、赌博窝点等
提供银行卡并进行洗钱服务的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
经查,该团伙组织者为一对夫妻
他们一个在银行工作
另一个是通讯营业厅员工
南通警方经过深度研判和长期摸排,确定这个犯罪团伙的集中活动地点,位于南通通州区某小区一出租屋内。
10月28日深夜,警方突击行动,破拆门锁,冲进屋内,将6名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控制。
南通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宋律钊:
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自己的亲戚朋友去南通本地的银行开卡,为他们提供银行卡,这个团伙就利用这些银行卡,为境外的赌博团伙、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服务。
在抓捕现场,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白板上详细列举了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赌博网站等进行赃款分流洗白的注意事项。
警方现场查扣手机20多部,银行卡百余张,经查这些银行卡在短短2个多月内,流水就超过3000万元。
目前,犯罪团伙的两名组织者,分别在南通某银行和某通讯营业厅工作的夫妻档马某、黄某,以及其他16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聚焦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提供账户的人会被立案追诉,最高刑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 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1、当前,随着国家“断卡行动”的深入开展,对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支付账户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在遇到类似的平台和个人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2、不要轻易被网络上所谓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使自己身陷囹圄。
综合 / 江苏警方 通讯员 马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