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江西宁都一宾馆老板被罚

2023-06-14 09:21 赣州公安

近日

宁都一宾馆老板被处罚

这是怎么回事呢?

↓↓↓

日前

宁都县公安局梅江派出所

接到群众举报

辖区某宾馆存在

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行为

民警依法对该宾馆检查时

发现该宾馆212房间

有未成年人郭某等3人在房间内住宿

但宾馆只登记了1个人的身份信息

经查,郭某等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

宾馆老板张某未核实

开房人员身份信息

未核对同住人员身份信息

警方依法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

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

要求更高,管理更严

法有明文规定

不仅要履行“四实”登记制度

更要严格落实“五必须”措施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旅馆、宾馆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赣州警方提醒

广大宾馆经营者

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

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

共同构建关爱、保护

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出品:赣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宁都公安

责编:刘倩
阅读数(215
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

  • 广告软文
  • 重复、旧闻
  • 文章质量差
  • 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问题
  • 标题夸张、文不对题
  • 与事实不符
  • 低俗色情
  • 欺诈或恶意营销
  • 疑似抄袭
  • 其他问题,我要吐槽
*请填写原因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减少此类文章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