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男子发朋友圈辱骂交警,“认真你就输了” 被拘7天!

2020-04-10 13:14 红网

一看见罚单

总有一些吃瓜群众认为

“交警又出来挣钱了”

……

近日

岳阳一男子因违停被贴罚单

在朋友圈辱骂交警

结果悲剧了

被行政拘留7日

案情回顾

近日,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一微信名为“认真你就输了”的群员在朋友圈发布侮辱谩骂交警的言语,立即将此情况报告至城南中心派出所。

经查,“认真你就输了”真实姓名为汪某某,现年28岁,居住在岳阳县城关镇南街居委会,在大袁领市场经商。

4月7日上午大约9时,汪某某将私家小车湘FC21xx停放在富荣路与荣荷花路交叉路口自己去办事,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沿行经此处车辆带来不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巡逻此处后,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汪某某回来后看到“违法停车告知单”,怒火中烧,编辑侮辱谩骂交警的文字,配上“违法停车告知单”的照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2020年4月8日下午16时许,城关中队和城南中心派出所在荣公公路林科所路段设卡,将湘FC21xx小车查获,抓获驾驶人汪某某,将此案移交城南中心派出所处理。

4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岳阳县公安局决定对汪某某行政拘留七日。汪某某写下道歉信,承认错误,诚心道歉。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言论自由≠自由言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责编:樊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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