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回应“交警未系安全带拍抖音”:依法处罚录入系统

2018-11-12 15:58 李涛 张月朦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昨日,有网友发帖称,兰州一交警未系安全带开车上路,并拍摄抖音视频。今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其官微称,经核实,确实存在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罚录入系统,同时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交警感谢群众监督,将继续加强队伍管理。

发帖网友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是昨天刷抖音的时候看到这段视频。视频里一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单手开车,并且未系安全带开车进入七道梁隧道。

记者在其视频截图中看到,该男子在视频下方写道:“我来了,就要做212国道最野的车手,守护七道梁段的通畅安全。目前,该男子抖音视频已全部删除。

11日晚间,兰州交警在官微回复该网友称:“该怎么处罚,一定怎么处罚!我们立即核查处理!”

12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微博称,“经核实,确实存在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罚录入系统,同时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感谢大家监督,我们将继续加强队伍管理。”

交警同时将罚单公布。记者注意到该张姓男子驾驶车牌号为甘10156警车,在11月11日17时25分在国道212线未系安全带行驶,被罚款50元。

责编: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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