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死者家属申请工伤鉴定遇阻续: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2019-05-19 15:42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5月13日曾报道,深圳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下称华生电机公司)5人罹患职业白血病,另有员工患白血病过世,但因该公司拒绝配合提供材料,过世员工廖国顺的职业病鉴定程序未顺利进行。

日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廖国顺与唯易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唯易电机公司)2007年8月6日至2016年3月31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期间,唯易电机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被告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承担。

廖国顺的劳动合同。受访者提供

5月19日,廖国顺的兄长廖国清告诉澎湃新闻,昨日他已经将法院判决书邮寄给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等防治院依据判决强制要求华生公司配合出具相关鉴定材料,就能进一步为弟弟做职业病诊断的工作。”

工商信息显示华生电机公司与唯易电机公司同属于德昌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为叶润强。

据廖国清介绍,弟弟于2007年进入唯易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工作,在生产部从事相关工作,后来转到仓库管理化学品物料;2016年2月,廖国顺被调入华生电机公司上班,从事物料分配员的工作。进入华生电机公司后,廖国顺被查处患白血病,已进入晚期,于2018年去世。

德昌集团有限公司也通过邮件向澎湃新闻证实,因白血病过世的廖国顺于2007年至2016年期间曾供职于公司两个不同的部门及工作场所,2016年申请病假,但“未提及其患有与工作场所相关的疾病”。

廖国清称,弟弟去世后,家属与华生电机公司协商无果,去年8月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提交了鉴定申请和相关资料。据该院作出的处理通知书显示,由于用人单位与廖国顺之间的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予确认,职业病鉴定无法进行。

无奈之下,廖国清等家属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弟弟廖国顺与涉事企业在2007年8月7日至2016年12月存在相关劳动关系。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5月9日判决显示,据双方提交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公证书、死亡证明等材料,法院经审理,确认廖国顺于2007年8月6日至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分别与唯易电机公司及华生电机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法院判决,廖国顺与唯易电机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由被告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承担,另外华生公司支付原告律师费用5000元。

廖国清称,已于5月18日下午将法院判决书寄送至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现在有了法律依据,华生公司就能提供职业病鉴定的相关材料了。等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下一步就和华生公司谈赔偿等问题,只是这个过程可能还需要些时间。”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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