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娃跟老师学会粗口 回应:解聘老师,今后不能复聘

2018-11-23 16:55 澎湃新闻

针对广东东莞茶山镇京华学校二年级老师傅某在班上批评学生时常爆粗口一事,11月22日下午,茶山镇宣传办公室官方微博账号@福满茶山 发布落款为该镇教育办的处理通报称,责成学校解除该老师与学校的聘用合同,今后不能复聘。

通报称,近期,茶山镇教育办将在全镇开展师德师风大排查,发现师德师风违规问题将进行问责。

11月23日上午,茶山镇宣教文体局的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已要求京华学校按照通报文件内容执行。

同日,京华学校陈姓校长对澎湃新闻表示,将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涉事老师傅某目前也已停课。陈姓校长表示,涉事老师傅某所带的二年级五班和六班部分家长昨天知晓此事后来到学校沟通,校方将引以为戒,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希望该名老师能吸取教训。

11月21日,京华学校二年级六班一家长向澎湃新闻爆料称,他8岁的孩子婷婷(化名)近期脏话脱口而出。他在孩子身上放了录音设备,发现孩子的语文老师傅某在班上辱骂学生,数天内的多段录音中,傅某对学生说出“蠢货”、“垃圾”、“神经病”等侮辱性话语。

婷婷爸爸向澎湃新闻提供了四段录音,他称其中的内容分别是四天内婷婷上的四节语文课的录音,录音中有“蠢猪!往后翻!猪都比你聪明,我在讲课的时候别动!动一下打一下!”等语句。

通报 来源:微博@福满茶山

款为该镇教育办的《关于对京华学校老师上课爆粗口事件的处理通报》,其中称:经调查,该校206班语文老师在班上爆粗口骂学生,情况属实。 该老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第(五)点,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该第四条第(五)点规定,“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属于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通报称,茶山镇教育办对此事作出如下处理:

1.责成学校解除该老师与学校的聘用合同,今后不能复聘。

2.责成学校进一步加强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同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责成学校及时开展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排除不良情绪,让学生克服恐惧心理,让其快乐成长。

通报显示,茶山镇教育办要求各学校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近期,茶山镇教育办将在全镇开展师德师风大排查,发现师德师风违规问题将进行问责。

责编: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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