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持气枪非法狩猎被抓,同时查获1130发铅弹
四川岳池县一男子持气枪非法狩猎时被警方抓获,被查获的还有1130发铅弹。目前,该男子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据四川省岳池县公安局通报:该县男子黄某早年在外婆家翻修房屋时,找到一支外公或舅舅留下来的气枪,已经锈迹斑斑的气枪让黄某爱不释手,虽然最终也没能修复好,却点燃了黄某拥有枪支的念想。自此之后,黄某开始到处寻枪。
通报称,黄某通过不法渠道打听气枪价格,最初有人提供了价格1万元左右的一支气枪,黄某说样式不好看,又有人提供了款式好、性能不错的气枪,但标价4万多元,黄某觉得太贵。几经比较,黄某通过网友介绍看中了一支气枪,虽没枪管和瞄准镜,但黄某还是花费5800元购买了回来。
后来,黄某又陆续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瞄准镜、枪管等配件。警方称,虽然在外婆家找到的气枪无法使用,但黄某通过“努力”,还是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气枪。接下里,黄某又陆续购买了铅弹,以及制作铅弹的钳子、铅丝。
枪弹齐备,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期间,黄某用组装好的气枪,以及购买的铅弹,多次偷偷在老家附近的山林、水库等处打猎,共捕杀野鸡1只、斑鸠2只、野鸭7只,捕获的猎物被黄某吃掉。黄某也知道组装气枪和购买铅弹,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2月下旬,在外出务工前,黄某将气枪和铅弹等分别藏了起来。2023年8月下旬,黄某再次把枪弹拿出来打猎,结果被岳池县公安局酉溪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黄某携带的气枪、铅弹以及家里的铅弹和气枪配件被全部扣押。经讯问,黄某对购买配件组装气枪,购买铅弹以及非法狩猎的行为供认不讳。
黄某持有的1130发铅弹属于弹药,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在禁猎区、禁猎期用气枪多次捕杀野鸡、斑鸠和野鸭等野生动物,所捕猎物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专业机构鉴定其经济价值超3000元,黄某涉嫌非法狩猎罪。
岳池县公安局通报称:黄某携带气枪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其违法行为与非法持有弹药、非法狩猎一并处理。目前,黄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