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补贴调查的延期公告

2019-12-17 16:57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8年12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9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

商务部

2019年12月17日

责编:李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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