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民事赔偿可能 救人反被拘男子将对“决定书”进行申诉

2019-02-21 18:32 北京青年报

2月21日,赵宇的代理律师范辰告诉北青报记者,按照“不起诉决定书”的规定,赵宇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可能面临李某追究民事赔偿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决定书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我们将对决定书进行申诉。”

此前报道:“救人反被拘”当事人领到不起诉决定书

2月21日,福州市公安局通报称,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1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赵宇处获悉,16时38分,他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赵宇告诉北青报记者,“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用负刑事责任了。

相关报道:福州检方回应男子救人被拘:鼓励见义勇为,会充分考虑该情节

2月17日,福州一小伙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3天。赵宇告诉央视记者,今天,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他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从赵宇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央视记者,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日,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目前,他们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有律师告诉赵宇,他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的说法,有失偏颇。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责编:蒋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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