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 为一线民警维权
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为干事者撑腰
基层民警奋战在一线
依法履职、为民服务
却被一些人别有用心者不实投诉
南明公安分局对此违法行为
坚决说“不 ”

为坚决支持民警依法履职,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2023年4月14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晓东带领督察大队和政工室相关同志,到遵义路派出所为民警曾伟东发放了,2023年度南明公安首份“维权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受到不实投诉澄清正名,为依法履职行为撑腰鼓励。
案件回顾
2019年4月,姜某为谋取私利,通过互联网、短信等媒介以发布别人隐私信息等内容相要挟,多次向别人索要房租费用。2019年7月,南明公安分局接到相关报警,经查,姜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11日,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年2月,姜某刑满释放后,多次采用拨打电话、发布微博等方式对遵义路派出所(原朝阳派出所)办案民警曾伟东诋毁、侮辱和谩骂,多次拨打110、12345等平台,举报民警曾伟东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
接到举报后,南明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督察部门立即全方位开展调查,公平、公正处理。经督察部门深入仔细调查核实,举报 人姜某所反映问题失实。

督察部门立即对姜某投诉情况一一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其不能不实举报,但姜某仍不思悔改,继续实施恶意投诉和诬告行为,且多次通过拨打遵义路派出所民警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散布不实言论,同时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传民警曾伟东的私人信息,严重滋扰了民警曾伟东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姜某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报复泄愤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民警曾伟东的合法权益,遵义路派出所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追究姜某的违法犯罪责任。
为民警维权正名
2023年2月9日,兴关路派出所将“姜某诽谤他人案”受理为行政案件办理,经深入调查,违法行为人姜某因对办案民警曾伟东心有怨念,对民警曾伟东进行诽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姜某作出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等规定, 2023年4月14日,分局督察大队向民警曾伟东发出了2023年南明分局首份“贵阳市公安局维权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其澄清正名、撑腰鼓劲。

宋晓东书记勉励大家,遵义路派出所地处旱码头,人员流量众多,治安形势严峻,全所民警、辅警在日常勤务警务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同时强化自身管理,严格遵守“六项规定”,不仅在“八小时以内”遵章守纪,更要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严格要求自己。最后,宋晓东书记向曾伟东发放“维权澄清正名通知书”,鼓励他在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敢于亮剑、勇于亮剑。
“警徽 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近年来,南明公安分局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依法严惩,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职民警撑腰鼓劲。
决不让任何一位民警
流血流汗又流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