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竟将遗产留给两条狗!网友炸锅了!公证处这样回应

2019-05-21 08:22 楚天都市报

当下,不少人都很喜欢养狗,

特别是相处的时间长了,

有些人和狗狗的感情愈发深厚,

他们甚至把狗

当作了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

(配图,图文无关)

可就在最近,

湖北宜昌三峡公证处

接到了一个女子“特殊”的咨询:

要怎样才能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两条爱犬?

这下子,可真正难倒了工作人员......

两条爱犬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58岁的赵女士是宜昌城区市民,近日,她前往三峡公证处咨询有关遗产处置的问题。

赵女士称,她一直单身、独居,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也没有兄弟姐妹,平时就和家里养的泰迪和拉莫拉多相依为命。特别是退休以后,这两条5岁多的狗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配图,图文无关)

湖北尚未有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最近,赵女士觉得自己身体不好,就想立一个遗嘱,等去世后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然后把钱留给两只狗继承。赵女士的房子位于中心城区,有60多平方米,价值约60万元。

记者在公证处见到赵女士,她只透露自己是一家街办企业的退休工人,也没有值得托付的朋友,最割舍不下的是就是两条狗。

(配图,图文无关)

三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表示,他从事公证几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爱犬这种诉求。

事后,他也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咨询问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据了解,目前,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公证处:很理解,但爱莫能助

三峡公证处的主任严继宁表示,在我们国家的《继承法》里,继承人是以人为主体的,狗作为动物,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尽管他很理解赵女士的想法,但因无法可依,的确爱莫能助。

对此,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根据不同民族资产的传递习惯,有些西方国家的植物、动物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接受遗产,但在中国不行。同时,这是一个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理论上,赵女士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一个财产的赠与管理和使用,来完成意愿。但现实中,不一定有人愿意这样做。

(配图,图文无关)

“活得越久,越觉得人不如狗。”

这本来是网友用来自嘲的一句话。

但以上这则新闻

让这句话多了一条现实版的注解。

消息传开,

网友们也炸锅了

小伙伴,你们怎么看呢?

欢迎在下面评论区里留言~

来源:三峡晚报记者闫承敏本报记者刘俊华

责编:刘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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